【懶人包】一次看懂柯文哲7000萬交保:條件、電子監控與8個月出境限制
- Kimi
- 11小时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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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一句話:台北地方法院裁定,柯文哲以新台幣 7,000 萬元交保;同案被告、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以 3,000 萬元交保。兩人都須限制住居、限制出境出海 8 個月,並接受電子監控(配戴電子腳環),且不得與同案被告、證人接觸。案件仍在審理中,無罪推定不變。
一、發生了什麼事?
9/5 北院裁定柯文哲 7,000 萬交保、應曉薇 3,000 萬交保;兩人均限制住居,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 8 個月內限制出境、出海,且需接受科技設備監控。若違反規定,得再執行羈押。
媒體報導指出,柯母親聽聞裁定後情緒激動;民眾黨則發聲明,感謝法院「還給柯公平審判的權利」。
二、柯文哲為什麼「此刻」准予交保?(法院列的核心理由)
北院公布的裁定書摘要,概括有 4 項重點:
與本案貪污部分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(如前都發局長 彭振聲 等)已完成交互詰問,與應曉薇相關的重要證人亦已詰問完畢,滅證、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大幅降低。
羈押是最嚴重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,應隨審理進度檢視必要性,不宜僅以尚有未傳證人為由繼續羈押。
對於尚未到案的證人(外界稱「橘子」的許芷瑜)一事,不能僅因人未到案就推定必須續押被告。
以高額保證金 + 科技監控等手段,足以形成拘束力,可作為羈押替代來確保訴訟進行。
三、柯文哲交保後的「五大」限制與義務
保證金:須以被告本人名義繳納(柯 7,000 萬;應 3,000 萬)。
限制住居:須居住於申報的居所地。
限制出境/出海 8 個月:自停止羈押之日起計。
不得接觸同案被告或證人:不得聯絡、騷擾、恐嚇或探詢案情。
科技監控:配戴 GPS 電子腳環(裁定附件載明「左腳」),並遵守監控規定;違反者得再羈押。
四、案件在吵什麼?——快速看懂「京華城(Core Pacific City)案」
爭點與容積率(FAR):外界質疑京華城基地容積率自 560% 拉高至 840% 的過程是否合規;檢方與監督者關注是否因為政策裁量或獎勵機制導致不當利益。(
起訴內容(2024/12/26):檢方指控柯文哲涉收受 1,710 萬元賄款、圖利第三人、侵占政治獻金等,並指出第三人(鼎越公司)取得之不法利益約 121 億元;檢方合計求刑 28 年 6 個月。柯與相關人士否認犯行。
五、關鍵人物速記
柯文哲:前台北市長、台灣民眾黨前主席;此案被告。
應曉薇:台北市議員;同案被告,今獲 3,000 萬交保並受科技監控與限制。
沈慶京:威京集團/京華城相關企業負責人;媒體與起訴書資料所涉關鍵人物。
彭振聲:前北市都發局長;屬法院點名之重要證人,詰問已畢。
六、大事年表(濃縮)
2024/8/30:檢廉搜索、傳訊;後續聲押。
2024/9/2 → 9/5:先裁定無保請回,高院撤回更審後,地院改裁羈押禁見。
2024/12/26:檢方起訴柯等 11 人。
2024/12/27 → 12/30:先裁定交保,後提高保證金至 7,000 萬。
2025/1/2 起:再次羈押禁見並延押。
2025/9/5:北院裁定柯 7,000 萬/應 3,000 萬交保,附科技監控與 8 個月出境出海限制。
七、接下來會怎樣?
檢方是否抗告:台北地檢署表示,將待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提起抗告。
訴訟持續:交保不等於無罪或有罪的判決;後續仍進入實體審理(含證據調查、言詞辯論等)。期間若違反禁止接觸、限制住居與科技監控等規定,法院可撤銷交保、再羈押。
八、名詞快懂
具保/交保:被告或第三人提供保證金,作為確保被告出庭與遵守裁定的強制處分替代手段。
限制住居:被告須固定住在申報地址,不得擅自更動,必要時須報請法院同意。
科技監控:以電子腳環(裁定附件載明配戴左腳)結合定位監控等,掌握動態以降低潛在風險。